福建厦门建立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

为切实提高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,福建厦门将实行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。今后,老师的职称评审、评先评优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,都将与教师职业信用挂钩。
  根据通知,厦门所有的直属高校、中小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幼儿园都得落实教师宣誓、师德承诺等制度,并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等职业规范承诺书。同时,学校需据实记录教师个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、遵守学校管理规定、遵守社会公德、履行职业信用承诺等方面的情况,纳入教师个人档案进行管理,并接受监督检查。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职业信用档案记录情况,形成学校或教师年度职业信用报告。
  教育部门组织开展课题申请、财政补贴发放、职称评审、评先评优等工作,学校开展师德考核、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评优奖励等工作,要调阅相关教师的职业信用报告。今后,对信用记录良好的,将给予支持和优先便利;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,经必要的核实后,在有效期内还将给予限制。